2021預苦期:第二言

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。」 (和修)

有兩個犯人與耶穌同釘十字架,一個譏笑祂,另一個求耶穌記念自己。耶穌就對求祂的那個犯人應許了:「 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。」

經文沒有交代他們犯了甚麼事,但被判死刑就應該不是小事。十惡不赦的大壞旦?是刧富濟貧的羅賓漢?可能是失竉的貪官被「祭旗」?還是為民請命但失手就擒的民族英雄?無論如何,總之就被釘在十字架上受刑。

這與我們可干?我們不是其中一個犯人,我們只是來湊熱鬧的旁觀者,聽到那個猶太人的王這樣說,以為祂痛傻了?又或者我們暗地是耶穌的支持者,默默送祂最後一程?

置身於經文裡面,換成今天的情景,會怎樣?我們確信耶穌是救主,知道祂會死而復活,戰勝罪和死亡。那麼,第二言就與我們有關了,因為新聞說那犯人是十惡不赦的,又或者是一個加害過我們的人,我們對他恨之入骨!他是我們的仇人!是我們最憎的那個!他臨死就抱了主腳,竟然還得到「樂園應許」?!坦白說,這樣的話,筆者會好嬲耶穌!耶穌竟然對「他」這個惡人說了帶著安慰與應許的話?難道一句「這是耶穌的神權」就可以解釋一切?

這是活生生的掙扎、挑戰,我們都軟弱,理性上明白「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」,但情感上根本是另一回事。不得不承認,很多時我們都是忿恨、質疑,或者失望。

不過話說回來,也許在別人眼中,筆者才是一個臨死抱主腳的犯人。

共勉之。

主佑。阿們。